2)第五百三十六章:募役、征税、平税_黄天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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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平说的远比永汉要好听,于是众人也纷纷改口,不再沿用永汉这个年号,都称初平。

  而在初平元年(190年)前。

  黄巾军常备军所有的军卒都得到了一笔过年的年费,未成家的军卒拿到的全是钱财,而成家的军卒则是让其家庭当地发放部分的粮食,布帛抵消部分的钱财。

  军屯的军卒并没有发放年费,第一年军屯的时候,许安是只留下了足够的口粮之后,征收了其余所有的粮食,用来补给战兵。

  黄巾军大部分的军卒都没有成婚,都是独身,也少有家眷。

  他们很多人都经历过动荡,经历过妻离子散,饱尝过艰辛,所以对于第一年征税,在军中符祝,还有典农官的影响之下,并没有太过于抗拒。

  不过今年秋收,军屯的征税已经按照普通民屯地方征收的税额,不过由于军屯所有的农具和耕牛都是租借的,所以税率收取的是五成,公五军五。

  随着许安对并州的掌控力的提升,原本没有推行的政策,也开始在黄巾军的辖地之内推行。

  此前颁布的政令,前两年,对于地主豪强土地收取三成,对于普通民户只收税两成,租借田地者收税三成;开垦的荒地,无论富户贫户皆免税一年。

  第三年起,豪强、平民皆收取田税三成,租田收取田税四成。

  今年正好是许安带领黄巾军入主并州的第三年了。

  并州如今的耕地面积比其前两年时,已经有了长足了的增长,军屯、民屯的开垦,还是有普通的百姓也开垦荒地颇多。

  当时有一条法令没有颁布,这条法令便是募役法。

  募役法是指,废除原来的民户需要承担力役、杂役、军役等徭役。

  黄巾军治下全部采用雇人应役的办法,雇员所需经费,由按户分摊,称为“助役钱”

  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豪强、地主、世家,也要缴纳役钱,甚至承担更重的税钱。

  如今黄巾军治下所有的徭役,都是黄巾军出钱在各地雇佣自愿参加的平民。

  这一次四州民众入并州,许安下令施行“以工代赈”,确实是让大量的平民获得了钱财,也让并州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但大量的银钱从黄巾军的府库之中流出,流入了民间,也使得黄巾军的库房中的钱财急剧缩水。

  说起来黄巾军大手大脚能维持到现在,除了靠着阎忠的精打细算,真的是就是靠着黄巾军治下十二郡原来的豪强世家。

  那些世家豪强上百年,数百年的积累了大量的钱财,还有经年的积累的粮食,在抄家之后都便宜给了黄巾军。

  而那些经过了公审,但罪不至死的世家豪强的人,也全都被发配到太行山中,进行着劳动改造,他只有在劳动改造赎清了自己的罪恶之后,才能从他们劳动的场所之中出来,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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