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千三百四十章 弑神的天罗地网_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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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是帕肯斯在远古的神话纪元时期,还没有封神的时代,甚至在成为传奇佣兵之前的过往黑历史。他是一个兽人和格尔萨拉贵族的混血,出生在角斗士营中,然后也被培养成了一个靠杀戮取悦的角斗士,很快便脱颖而出,因为标准装备是一个铜面具——他以此来掩盖自己混血的身份——这便有了这么一个外号。

  再之后,“马纳尔尼塞”后来便成为了他传颂四方的大名,他本来在奴隶营中的那个称呼便再没有提了。

  然而,传奇的角斗士也依然是奴隶,和小丑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已经封神了的帕肯斯来说,这便是他最难以容忍的过去了。

  实事流转,传说变成了过去,过去化作了历史,历史渐渐成了传说,传说流传成了神话。那么多的岁月过去,那个让嗜血之王觉得屈辱的名号原本应该已经被埋葬在历史中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却在今天被揭了出来

  “你们都要死!”帕肯斯转过了三个头颅,分别对准了天空中的大天使长,地面上的陆希和疾风,以及正在往平原边际后退的兽人强者们——呃,除了那三位传奇。

  神光一闪,化作了锐利的光束,在千分之一秒之间便划破了天空,离目标只有一步之遥。三道神光,便仿佛三道神剑,一出剑鞘便寒光普照,剑气纵横,锋必见血什么的……事实上,当神光化作了宝剑指向了自己的要害之时,陆希感受到的的确不是魔力性质的能力,而是最犀利,最锐利,最致命的剑之本质。

  “我是贱骨头……”陆希在心中默念了一句,突然停止了神罚之歌的吟唱。他挥剑横拉,镇狱赤焰划出了一个近乎于圆满的剑光,便是这样轻描淡写地一挥,却遮蔽了自己面前的半身。赤红的剑刃和圣光仿佛在陆希的身前展开了一轮赤红和银白交织的日冕,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然而,陆希很快却闷哼了一声,脸色一白,随后赶紧屏住了呼吸,这才不至于把心脏的碎片吐出来。他明明已经封死了对方所有的角度,甚至方才已经用日冕挡住了那一下直击,便连兵刃和神官刹那间撞击的触感都能够感觉得到。可即便如此,他依然被击中了,那剑之本质的力量干脆直接越过了自己的几重魔法护盾和宝甲的防御,甚至连肌体都没制造出外伤,便直接将自己的心脏轰成了碎片。

  如果换成其他人自然是当场毙命的伤害,但此时的陆希,体质当然早已经不能用人类来衡量,持法杖一顿,身形毫无半分动摇。

  果然……战神,还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呢。不过,挨上这么一下狠的,却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所谓的剑之本源,他似乎有些理解了。

  (系统:恭喜宿主开始学会用抖M这个高能手段刷技能了,剑之本源的理解增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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