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一十五章 文明义务_燃烧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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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实的基础。

  大辩论结束之后,全体人类花了三百年,为即将复活的二十万亿同胞开辟了家园。

  当然,都是非常荒凉的家园。

  随后,人类文明又花了五百年,完成了对“天鹅E”的气态巨行星进行星体改造的全部准备工作。

  当然,这其中包括让二十万亿复活的同胞前往新家园的相关准备工作。

  在第一次宇宙战争结束后两千年,人类文明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二十万亿人的复活工作开始了。

  当然,不可能在一瞬间让二十万亿人同时复活。

  可以说,这是一个极为漫长的工程,足足持续了一千年。

  当时,宇宙人类政府出台了一项专门针对“复活人类”的法律,即这些在捍卫人类文明的战争中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将获得额外的两千年寿命,以表彰他们做出的自我牺牲,以及补偿他们因此遭受的损失。

  要知道,这是一项带有“绝对人道主义”的法律。

  在第一次宇宙战争结束之后,因为资源与能源极其匮乏,又承担着人类文明复兴的艰巨任务,所以宇宙人类政府出台了一项法律,每一个人只拥有与生俱来的寿命,也就是人类的自然寿命,而要想延长寿命,就得由所做出的贡献来衡量,只有贡献巨大者,才能通过科技手段延长寿命。

  不可否认,这部法案有很多弊端。

  比如,在具体操作的时候,用来衡量贡献大小的标准只有一个:经济地位。

  说得简单一些,就是个体所拥有的金钱。

  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有钱人几乎获得了无限的寿命,而穷人要想活得更久,就得在自然寿命阶段拼命赚钱。

  可是同样得承认,这项法案有其必要性。

  主要就是,在达到自然寿命之后,维持生存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比如占用大量的资源与能源。

  当时,一个超过自然寿命的人每年消耗的资源与能源是一个在自然寿命阶段的人的一百倍以上。

  在资源与能源都很丰富的时候,让所有人享受科技带来的好处没有问题。

  可是,在资源与能源极为匮乏的时代,如果让所有人都享受科技带来的好处,人类文明迟早会崩溃。

  结果就是,在过去的两千年里,只有不足百分之十的人能够延寿。

  也就是说,百分之九十的人,在活到二百四十岁左右,也就是自然寿命的极限时,就得自然死亡。当时,很多人甚至是被宇宙人类政府强制结束了生命,因为这些人做出的贡献不配拥有延长生命的权利。要知道,在进入宇宙文明阶段之后,人类就废除了死刑,即便是最重的罪名,也只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永久监禁。宇宙人类政府强制结束公民生命,等于是恢复了死刑。最重要的是,衡量标准不是公民是否做出了破坏力巨大的行为,而是公民有没有做出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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