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女朋友实在是太抢他风头了。到时候只要让同学们看看他成功的模样,也算是报了当年的恶气。
这时候,王蒙也来到了酒店里。
接到郑明宇的电话之后,他还好好感慨了一番。
当初郑明宇看上去不像是个能干大事的人,因为他的性子太急,又比较爱出风头,不够老成。和苏云帆一比差了不少。
但是没办法,人家家里有钱,他老子手下好几家公司,直接让郑明宇做了老板。
有了家里的底子,现在他就是吃老本也可以混的有模有样。
“不知道他叫了苏云帆没有,哦,人家现在可是真正的大老板,未必有时间来吧!”
王蒙也不多想,反正明天学校会单独招待苏云帆,这一顿吃不吃也不打紧。
进了门之后,郑明宇眼睛很尖,伸手就朝他打起招呼。
“王老师,您来啦!”
王蒙一看,好家伙,眼前这是谁啊?
郑明宇才离开学校一年,整个人就变得让他不敢认识。
一身阿尼玛的衣服,风格却偏向成熟,不像他这个年纪穿的,让他看起来有点30岁的味道。
手上戴着个大大的金色劳力士,头上抹了很多发油搞成大背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应酬多,所以身体也开始发福,啤酒肚都出现了。
王蒙借着大门的玻璃看了看自己,在学校里工作了十年,已经三十多岁的他看起来还不如郑明宇打扮成熟。
他笑着摇了摇头,走过去和郑明宇握了握手。
“郑明宇,现在混得不错啊!”
王蒙说出几乎每个人见到他之后都会说出的话。
郑明宇对“混得不错”这句话很受用,脸上有些得意的说:“嗨,也就是做了点小生意,还成吧!”
说着,他把李秋云拉了过来,“她你还记得吧?咱们学院当初的院花李秋云,现在是我女朋友!”
王蒙看到李秋云的时候,却是勃然色变。
“你们俩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看到王蒙的脸色不对,郑明宇有些奇怪,“我俩在一起也有几个月了。怎么了?”
王蒙只知道苏云帆成了苏振南的孙子,却不知道他和李秋云分手的事。
要知道,当初在学校里,他们俩也是很有名的一对。
苏云帆组织能力强,比较得人心。而李秋云虽然有些傲气,却生得一副好面孔。二人可谓是郎才女貌。
现在王蒙主要就是让苏云帆回来讲课,可郑明宇却带着他的前女友,这不是找茬吗?
心中虽然有些担忧,可是今天人家俩都在一块了,还那么给面子的请他来吃饭。所以,王蒙只好把肚子里的话憋下去,祈祷苏云帆今天别过来。之后自己再想办法吧!
王蒙的到来还是让大家很高兴的,毕竟是带了他们四年的辅导员,在大学里都有了比较深的感情。
大学当中,授课老师一般和学生没有太多交流,毕竟每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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