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98章 山寨包青天!_开元情诗与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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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主是要贪人钱财,奈何不知如何指证,都将目光放在“包青天”身上。

  江森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对丢钱男子说:“你丢的是两千钱,他捡到的是一贯钱,这显然不是你丢的!失主另有其人!你把这一千钱还给他!他要是找不到失主,就让他把钱拿回家去孝敬老母,等找到失主再说!”

  “你在这里继续等,一会也许有人捡到你那两千钱送还给你呢?”

  江森话一说,围观群众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在众人接下来的嘘声中,那丢钱男子无话可说,悻悻地走了。

  围观群众议论这“包黑炭”还真有一手,柳察躬也不禁好笑。

  “嘻嘻,有点意思吧?”

  柳察躬循声望去,正是“爱婿”陈十一郎,冲自己嬉皮笑脸。

  虽然早猜到了是这小鬼头在捣鬼,柳察躬还是板起来脸,咳嗽一声:“你这是在胡闹什么啊?”

  “回叔父大人的话,我没有胡闹。”小陈一本正经道:“我这是在给临溪乡亲们上‘普法课堂’啊!”

  “普法课堂?”柳察躬不解。

  小陈解释说,便是“普及大唐律法常识”的简称,对象便是临溪的百姓。

  经过几天跟随岳父大人公堂审讯,小陈发现,临溪天高皇帝远,又有很多深居山野的愚民,连“拦路抢劫是一种犯法的行为”都不知道,更不要提哥哥死了就去理所当然地去睡嫂子,着实令人瞠目结舌!

  如此看来,向他们普及基本的大唐律法常识是极其必要的,可是受限于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又不能给他们下发文件来学习,要让他们理解唐律,必须采用一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向他们普及——

  就比如“人民群众”这个词就不能用,因为大唐朝避太宗李世民的讳,“民”这个字是不能用的,“民部”都要改“户部”,“民风”都要改“人风”,否则是要吃牢饭的。

  “如此,我便导演了这出‘包青天’普法系列剧。”陈成用心良苦道,压根没提他就是想过过“名侦探”的瘾。

  柳察躬听得连连点头,又高看了女婿一眼,的确,乡野民夫视国法为无物,是需要使用特殊法子来改变现状。

  就在这时,围观“包青天”的人群,又见到名义上是“王朝马汉”,实际上是“张龙赵虎”的两个临溪衙役打出了条幅:接下来且看“包青天审石头”!

  众人原本见热闹已经看完了,打算要离开了,毕竟大部分人对于官府还是颇有畏惧感的。

  现在一听,石头竟然也能审?兴趣又被勾起来,舍不得走了。

  只见一个小孩挎着一个篮子上来,向众人吆喝:卖炸糕!好吃的炸糕!——这位大叔来一个?

  观众拗不过劝,连吃了三个,众人纷纷叫好。

  “好吃嘛?”

  “好吃!”

  “嗯,十文钱!”小孩伸出油光光的小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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