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八十四章 脚踏七彩祥云的沈默_在大唐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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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他为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自称耶耶并没有什么不对。

  ‘鬼主意’这个词应该是想要告诉自己还有什么奇特的想法尽管说出来。

  ‘打扮的利落点’,‘老薛’,这老薛不会指的就是薛万彻薛将军吧!

  想到此处,沈默瞬间明白了程咬金的用意。

  薛万彻乃是右武卫大将军,能被程咬金称为他们的,自然也是军中之人。

  自己现在身上的封号职位是连文带武都有,即是‘沈博士’又是‘陪戎副尉’,还有着‘大理评事’的职务。

  现在还没正式踏入朝堂,如此文武不分没什么大碍,以后若真是升到要参与朝堂议事的时候,那肯定是要有自己的立场的。

  不然当‘墙头草’的话,就算自己有再大的本事,也不会有人支持自己的。

  程咬金这应该是为自己搭建人脉,让自己以后跟军方扯上关联,以后就算是再惹什么祸,或是惹上什么人。

  也会有军方的人为自己说话或撑腰。

  想到此处,沈默瞬间理解了程咬金的深意,不由在内心感叹道,这师傅不白认啊。

  自己还没进朝堂呢,都给自己把路铺好了。

  又想起程咬金那句打扮的利落点,自己明天是去见军方的人,都是将军武人。

  自然不能再像平常一般的书生打扮了,起码也得让他们看起来有自己人的感觉。

  想到这里,沈默扯着嗓子朝外喊道。

  “红叶,红叶,你快过来。”

  咚咚…咚咚咚咚咚…

  听到沈默的传唤,红叶小步跑了过来。

  “少爷,您有什么吩咐。”

  沈默又低头思索了一番,然后对红叶吩咐道。

  “明天晚上,本少爷要去程伯父家中做客,你去准备一些厚礼,再让厨房把本少爷之前研制出的猪蹄和卤鸡爪多做出来一些。

  对了,再去市面上多买一些好酒。

  还有,我记得本少爷有一身轻甲吧,明天为我寻来…”

  红叶在一旁仔细听着沈默的吩咐,待他说完后,就又跑出去安排这些事情了。

  ……

  咚——咚…

  此时已是十月底,天色黑的早,‘落更’(等同于现在晚上七点左右)铜锣声响起。

  长安城中升起袅袅炊烟,各家各户的百姓都在纷纷议论今日发生在延平门的事。

  沈默的名字再一次在长安传的沸沸扬扬,上一次还是因为他揭露科举舞弊的时候。

  那时议论沈默的大多都是书生士子,跟这些普通百姓并没什么关联。

  可是今日举行的这献‘宝’仪式,看到的百姓可是不计其数,对研制出那‘大翅膀’的沈默,自然也是好奇的很。

  有人在羡慕沈默的才能,有人在嫉妒沈默今日出的风头,自然也会有人对沈默不满。

  此时在长安中,有一处住宅内正有三人也在谈论沈默。

  “崔兄,你对今日发生之事有何看法。”

  “对呀,崔兄,依小弟看来,这沈默如今已在这长安打响了名号。

  他之前编撰出字典,在士子中已经有了不小的声望,再加上今日之事,日后必定会是我等的心腹大患。”

  崔焕英端起眼前的茶杯,轻咂一口,在口中慢慢品味其中的味道,听到两人的话,眼神丝毫没有变化。

  等到茶水咽进腹中才缓缓开口。

  “蓬哲,浩彦,为兄心中自有计较,此子今日之事不过是在向陛下献媚而已,无需担忧。

  现在朝中因卢家之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对沈默都是唯恐则不及,生怕跟他扯上关系。

  所以,我等如果真想要‘除去’沈默,就不能再像之前那般参奏他了,如今的沈默深得圣喜,参奏他无济于事。

  你们可否记得思源兄家中有一幼女,名唤梓嫣,范阳卢家事发突然,我等都不曾知晓,可卢氏满门唯有这卢梓嫣侥幸逃脱。

  来到长安投奔与老夫,经老夫安排,她与沈默互相认识,并且倾心于沈默。

  老夫将范阳之事通通牵扯到了沈默身上,如今这卢梓嫣对沈默恨之入骨,而沈默对她却毫无防备。

  依为兄之计,先任由那沈默风光几日,等过几天就让那卢梓嫣将他邀请到城外,再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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