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6章 去码头整点薯条_连全世界都在撮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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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驳道。

  他说的是心里话,这是他上辈子血的教训。

  从上学第一天起就在为高考做准备,谈恋爱第一天起就在为结婚做准备,工作第一天起就在为买房做准备。如果在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大人口中的结论就是‘这么多年的书白读了!’‘白白在一个人身上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工作了这么多年有什么用?’

  功利主义导向的思考方式往往使我们忘却了生命的本质仅仅只是一场历程。

  可悲的是,在东国,他仅仅只是其中之一的缩影。

  钞票积累在手里泛黄,人在慢慢变旧,日子也过得荒唐无聊。

  就像再旺盛的火焰,终有化为灰烬的那一刻,风一吹就散了。

  无数人忽略了一个真相,那就是许多事情并不需要要多有意义。

  海边散步,捡贝壳,吃饭,这些平凡到不能在平凡的事情,你说它多有意义吗?

  不见得。

  但吃喝玩乐并不等于虚度时光,吃苦耐劳也并不等于意义非凡。

  当你焦虑内耗的时候,只要你想也可以去做了那些看似无意义的事情,比如发呆,看日出,数星星。

  从那一刻开始,你的体验就是人生最大的意义。

  怪不得起点小说都喜欢写重生文呢?

  为了弥补一个又一个遗憾,说到底那是怎么产生的了?

  在他看来,能让他崭新的再活一辈子,已经特别满足了。

  他仅有的遗憾。

  既不是打脸某个仇人的脸,也不是要扭转某一个重要竞争的结果。

  而是上辈子没有做到天天开心。

  他真正明白的这个道理的时候,是在平凡无奇的一个早上。

  他照常提着公文包在公交车站等车,去上班。

  大约八点过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踩着阳光各奔东西,看起来匆匆忙忙。

  他突然觉得路边早餐店冒着热气的包子玉米茶叶蛋很香,公交车上的提示音变得悦耳,看着沿途的蓝天白云花草树木觉得很放松,照进墙脚的阳光也显得很温柔。

  就是那一天,那一刻他喜欢上了晴天。

  明明整个过程与往常无异,什么都没有改变,他却突感这个世界好可爱。

  后来,他发现。

  为什么他能看见‘阳光’?

  大概是他突感原本的生活过得黯淡无光吧。

  其实并不是世界变好了,而是自己再慢慢变好。

  那一刻他仿佛明白为什么上了年纪的大人,突然那么喜欢花花草草爬爬山玩玩水了。

  因为在最后有限的时间里,他们终于静下来。

  能天天和同龄人坐在一起聊聊这辈子的经历,可口的饭菜,直到黄昏家人来催促自己回家吃饭。

  就是如此平凡的事情,却好像才是‘生活’的瞬间。

  他明明在‘年轻’的发现了这个可悲的真相,但却觉得太晚了。

  人最值得留念的就是青春啊!

  这才是他真正的遗憾。

  他突然不讨厌那个灵魂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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