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十六章 唱片分成_从1995开始的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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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可以问问你的律师。”

  现在不是后世数字专辑的时代,数字专辑的成本不高,减去渠道分成后,剩下便是音乐公司和歌手分了。

  若是有创作能力的歌手,一张数字唱片,拿的分成甚至比音乐公司还多。

  而现在却不一样,还是实体唱片的时代。

  实体唱片时代,唱片专辑的制作,录制需要很大的成本,在加上发行和宣传等等,一张唱片专辑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而这些基本都是唱片公司的投入,只要专辑唱片卖得不好,就会陷入很大的亏损。

  所以那些没有被音乐公司看中的独立音乐人,想要自己出专辑都要准备充足的金钱,一个准备就是好几年,出了专辑后也一般也没有多少的钱敢灌录太多,只要卖得不好,往往很快会陷入穷困潦倒的境界。

  李律师很清楚这方面的事情,小声的在刘浩耳边说道:“据我了解,世界流行天王mj和索尼合作,也只能拿到业界最高的20%分成,而这分成还包括唱片制作人性质的,甚至mj还要拿出一笔钱来和索尼共同制作和宣传专辑的。”

  “在RB,一张唱片的收入55%左右是音乐公司的,30%是给唱片店的,制作人9%,作曲和作词不到4%,减去出版社和音乐制作协会,单纯演唱的歌手甚至不到1%....”

  RB的唱片公司对歌手的剥削更重,但是港台和内地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多唱片公司和歌手签的是利润分成,虽然分成比例看上去很高,但是歌手根本拿不到多少钱。

  因为利润分成有很大的猫腻。

  唱片专辑卖得不好,亏损了歌手自然拿到不到钱,唱片专辑大卖,唱片公司也有的是办法做账做成亏损,分给歌手多少,就要看唱片公司的良心了。

  但是和资本家将良心本就是一个笑话!

  律师解释清楚了,刘浩也大致明白了,这10%的唱片分成,已经是很良心了,甚至是陈富阳一种很诚意的表现。

  刘浩算了一下,加上词曲和制作人分成,刘浩最多能拿到25%,而陈富阳的唱片公司只能拿到40%出头,若是专辑不是大爆,陈富阳的唱片公司赚得还没有自己赚得多呢。

  这个年代,盗版的横行无忌,本就限制了正版唱片的销量,卖得大爆特爆是很难的事情,出专辑,这个分成,意味着陈富阳没想过通过出专辑赚钱。

  不出意外的话,出专辑就是陈富阳的音乐公司给自己打工了。

  想到这里,刘浩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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