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过最后那个毛毛草兔子也没保住,他雄父喝醉酒打他的时候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在他雌父去世后的第一个夏天,他遇到了阿尔斯,并在此之后离开维尔森家族,与雌父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而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再见过那只红色头发的雌虫。
……
再一次碰见雌虫是弥修假期帮舅舅送一份文件,刚离开办公室就看到走廊那头摇摇晃晃迎面走过来一个红发雌虫,破烂染血的军装外套随意搭在身上,里面衬衫的风纪扣大咧咧敞开,军帽也歪歪扭扭顶在头上,身上风尘仆仆,看起来像一头懒洋洋的猛兽。
他真的和军部一贯冷酷严谨的雌虫完全不一样。
弥修短暂地愣了一下,然后无视他继续向前走。
可擦肩而过的时候阿尔斯忽然回过了头,“真是赏心悦目啊,一回来就能看到这么美丽的雄虫。”
弥修也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他,并没有说话。
“好吧好吧,抱歉,”阿尔斯耸了耸肩膀把双手举成投降的姿势,“我不该对雄虫言语轻佻。”阿尔斯忽然眯起眼盯着弥修看了一会儿,“我好像……哦呦那个雄虫崽,竟然长这么大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提还好,一说这个弥修忍不住瞪他一眼再转身离开。
“嘿,我叫阿尔斯!”
……
此后他就经常能在星网上看到那只红发雌虫的消息,因为虫族与天伽族囤积多年的矛盾终于爆发了。
阿尔斯当然去了前线,他的军衔也一路水涨船高,不过也不是一直在打仗,偶尔双方和谈的时候阿尔斯就有机会回首都星述职,而此时弥修也开启了他的事业,跟随他舅舅的脚步选择了从政。
战时为了方便调度特别成立了军政部,偶尔弥修在送文件或开会的路上会碰到回来述职的阿尔斯,他总是旧伤添新伤,但脸上总是神采奕奕的。
这次那道新的伤疤在脸上,从左脸额头划过眼角一直到嘴角,好长的一道疤。
阿尔斯察觉到弥修的视线,勾着嘴角快步走到他身边,“你好呀小雄虫,我知道这疤不好看,吓到你了?”
摇摇头,弥修又上下仔细看了看这只雌虫,至少除了脸上的伤之外看得见的地方没有新的伤口,稍微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开始格外关注这只红发雌虫了,是的,弥修终于肯承认,他就是对阿尔斯格外关注,这种关注逐渐变成惦记,甚至是隐隐的担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阿尔斯的时间很紧迫,只来得及和这只小雄虫说两句话他就又得走,可当他背过身去就听见那只小雄虫冷淡的嗓音,“弥修,记住我的名字。”
下意识回头去看,却只看到那只雄虫离去的背影,一如从前的每一次离开。
他们之间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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