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昀从背后抱住我,温热的手掌放在我肚皮上:「我只是把杨晓舞当作朋友,才会送她回家。帮朋友是天经地义的,你会理解吧?」
我没说话,心里酸酸的。
他看杨晓舞时眼里有光,跟四年前无异。
看我时却没有。
虽然都是艺术,摄影和钢琴中间隔着一座山。
陆昀嘴巴里那些人名,我总是记不住。
他喜欢古典音乐,我钟爱流行音乐。
以前遇到好听的歌,我都会分享给他,但我发现,他很少打开。
因为有一次,在超市里,BGM响起,我跟陆昀说:「好巧,这家超市也喜欢这首歌。」
陆昀茫然:「什么?」
「这首歌呀。」
「我没听过。」
我愣了一下:「我昨天分享给你的,你还回了我一个大拇指……」
陆昀当时有些尴尬。
他说他听了,但是忘记了。
从那之后,我就很少再分享给他。
我努力去听古典乐,给杨晓舞接风后,更是赌气似的塞了一堆钢琴曲在歌单里。
听歌时,我一时兴起,打开评论区。
意外地看到一个眼熟的ID。
陆昀:「晓舞起舞,这曲子也不错,适合青梅竹马一起听。」
我懵了。
不用说都知道他的人是谁。
而且那个「也」字,意义深厚。
杨晓舞的回复更扎心。
「哈哈,你是憋了多长时间?一上号要么是你的艾特,要么一起听,我走以后没人陪你聊这些了吧?啧。」
他俩被点赞到了热评。
评论区都在起哄。
「就这还不在一起?」
「叫什么青梅竹马?太客套了!叫老公老婆!」
「呜呜呜好羡慕,好甜!」
杨晓舞回复他们两个字:「哈哈。」
既没有直接否认,又充满遐想空间。
我看的头脑发晕,把手机扔到一旁,喘不过气来。
说来也是玄乎。
我腿上有一个疤,每当我情绪烦躁的时候,它就好像隐隐作痛。
大概因为,这个疤拜陆昀所赐。
高一的暑假,我们所在的补习班发生过一场重大火灾。
我找到陆昀的时候,他被掉下来的灯砸到,昏迷了。
我其实可以不用管他,自己先逃走的。
但当时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就架着他拼命往外拖。
他比我高比我重,我走得很困难,他滑下去,我就把他拽起来,如此反复。
直到看见消防员的身影,我才放心地晕过去。
我在医院里醒来,没什么大碍,唯独腿上留了一处伤疤。
陆昀也健全着,但他心理状况不太好,火灾给他留下很大阴影。
我去看望陆昀,被护士拦在门口。
护士说,他需要静养,只允许一个同学进去。
隔着门窗,我看到杨晓舞坐在他病床前。后来,陆昀落下一个毛病,见不得明火。
医生嘱咐我们,尽量不要在他面前提火灾的事,恐怕他会创伤应激。
也因此,迄今为止,我从不跟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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