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11章 炸裂!贰臣孔氏,忠义何存?_大秦:死谏诤臣,开局持剑朝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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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

  闽越太子的亲弟弟死在了咸阳。

  大秦总得交出一个背黑锅的人。

  如果不是夏玥儿……

  那么嬴政就需要从九卿典客的属臣中,去挑一个倒霉蛋!

  反正具体凶手、告慰补偿、亲笔国书等等,嬴政已经想好了稳住百越的各项措施。

  至于究竟是把夏玥儿亦或者九卿典客属臣中的哪一个人推出去……

  嬴政其实是倾向于保一下尹烈的身边之人。

  可他毕竟是皇帝,做事导向不能太过明显。

  嬴政需要尹烈给他更加充足的理由!

  这时。

  “陛下。”

  尹烈拱手道:“我之前的确说过商君傲慢,需要向民众走近,让律法真正意义上的能够服务于普罗大众!”

  “但是!司法兼顾、参考民意,跟以民意为本的理念……

  “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

  尹烈非常直观的指出!

  孔家老祖所谓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根本就是在断章取义!

  把他之前所说的话,曲解的非常离谱!

  司法本身就是需要随着战争朝着治世的转变而转变。

  商君的司法即军法!

  并不适用于一统盛世之中。

  于是。

  尹烈提出司法可以通过参考民意,进而做出具体且适当的修正。

  最终在大秦实现司法与军法的切割。

  反观孔家老祖的民本司法理念!

  说白了!

  站在尹烈的穿越者角度。

  所谓的民本唯邦,其实就是现代的民*/主义嘛!

  而民主与司法却是根本不可能兼容的两种概念!

  “陛下,诸公。”

  尹烈朝着嬴政微微一礼,尔后他又环顾庙堂八方的道:“春秋时期,曾发生过著名的三北直躬案!”

  “首先来说直躬案:也就是楚国有位名叫直躬之人,其父偷羊犯法,直躬选择了检举告发。官府抓其父,依律需要处死,直躬请求代父受刑。”

  “直躬言道: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不诛者乎?”

  “楚王听闻此事后,遂下令免去了直躬父亲的死刑。”

  “可我们的孔夫子对于此事却相当的不以为然,孔夫子认为父子亲亲相隐,那才是更为正直的品德!”

  “鲁国民众尽皆为孔夫子的言论而欢呼……”

  ……

  直躬案绝对是十分有名的。

  守法尽孝!

  公德、私德全都无可挑剔!

  但孔夫子按照儒家的仁义理念,却认为孝比法大,私德高于公德……

  也就是父子亲情,亲亲相隐,实乃人之常情。

  老百姓们对此也是深以为然。

  这便是民意的症结所在。

  太容易把世俗情义放在法理公道之上!

  “接下来是三北案!”

  尹烈接着道:“鲁有逃兵,三战三逃,孔夫子抓之问之,其日吾有老父老母欲养之,故而三战三北。”

  “孔夫子不以为其胆怯,更加不曾军法处置,反而承赞其孝,免罚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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