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35章 死战便是_明末边军一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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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山中,然不过一年,声势又大大超过以前,而且,此次步营兵力更为精锐。

  毕竟李自成大败傅宗龙后。川、陕数万军伍,尽归李闯,他在崇祯十四年底连破许州、通许、尉氏等十余处城池,每下一城,官兵也尽数投降,又杀猛如虎,孙应元等名将,又收罗了一些他们部下。

  历史的痕迹也略略有些变动,因与革、左等更早联合,声势更大,丝毫不差,甚至超过历史上三攻开封时,李自成“步贼十万、马贼三万,胁从之众近百万”的兵力。

  而且,李自成最大优势,就是伤亡战损后,兵力可以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别看李自成到达前,闯营马兵伤亡近三千,但只需收罗了马骡,就可以从步卒中抬一些马兵上来,步兵死后,也可以不断的从饥兵中收罗。

  他的步营中,虽不少是以前的官兵,但战力还普遍比以前为高。

  此时闯营实行的是平均主义,官兵基本上一视同仁,虽然部分人待遇享受没以前高,但也没了往日吃空饷,喝兵血之事,大家一样苦,士兵就心理平衡了。

  加上李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对士气的提高,可以想象。

  众贼大笑中,田见秀也神情向往,他说道:“闻听他们新军长枪犀利,不知我之枪阵对上,会是如何?”

  李过开口道:“同等数量下,义军怕是不如……但他们毕竟人少,敌寡我众,只需这个量上上去,耗也耗死他们……”

  李自成点点头,对自己侄儿的成熟颇为欣慰,他也是这个打算。

  历史上,长枪阵也是闯军中的招牌之一,就有步卒长枪三万,击刺如飞的说法,平时他们的训练,主要也是由负责后勤与练兵的田见秀来负责。

  但他这个长枪阵,除了有注意要长兵短用,当然不能跟新军枪阵相比。

  李自成看中长枪,也是因为士卒手执长枪,纵然练得不熟,也可以临敌对阵,但若手执短兵,用得不熟,就跟徒手相搏差不多。

  所以他在步营中,对那些较精锐的,战力较高的士卒,就让他们练习刀盾,火器,弓箭,对战力普通的,入步营不久的人,就让他们练习枪阵。

  依靠紧密的队形,给这些素质较差的士兵以安全感,被动的提高士气,而且,队列中的枪兵只要持枪刺就好了,就一个动作,训练相对容易。

  在后勤水平,士兵素质都不高的情况下,长枪性价比确实很高,至于饥民们,所用兵器,就五花八门了。

  看着己方兵马源源不断到达,李自成心旌摇曳,他看向曹变蛟那方,心中却在想着,如何用饥兵步卒,耗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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